一、招生专业及计划人数
成都化学研究所2018年预计在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应用化学、物理化学、化学工程(专业型)专业接收硕士推免生2-7名;在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应用化学专业预计接收直博生1-6人。根据报名和面试情况确定各专业录取指标。
二、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
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须获得母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外语程度良好,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接收程序
(一)预报名
申请人应于2017年9月20日前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板块进行预报名,网址http://zhaosheng.ucas.ac.cn/sign_up/TMS/views/index.aspx(报名选择“推免申请”,报考单位选择“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
(二)正式报名
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和报考,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在报考我所时,“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14430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中选择“036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然后选择报考专业。
(三)资格初审、复试、体检
我所将根据网报情况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我所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及时发布复试通知,申请者也需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同时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将电话通知资格初审通过者参加复试。
1.申请者需在复试前向成都有机所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提供的纸质材料如下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在线报名系统中的报表途径打印。
(2)加盖教务处鲜章的课程成绩单。
(3)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在学期间所获各种奖励证书、技能证书、国家英语水平等级考试证书的复印件。
(6)政审表。
2.复试内容:综合面试、实验技能考核等。
3.体检:复试结束后统一组织体检。
(四)拟录取
1.成都有机所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在研究所网页公示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2.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必须在教育部和国科大规定的时间之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
3.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四、其他
1. 遴选直博生
直博生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不用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或博士生入学考试,直接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2018年可招收直博生的专业有: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应用化学。直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入学后即按照博士要求进行培养和管理,享受博士生的待遇。
2.收费及待遇
根据教育部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规定,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生,硕士生8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的学生在入学后可申请缓交或减免。
在学期间,本所为研究生提供了高额奖助体系。同时为在学研究生购买了成都市大学生普通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除此之外,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在学硕士研究生还享受以下奖助学金待遇: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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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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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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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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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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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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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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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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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大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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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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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8500
元/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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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8500
元/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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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助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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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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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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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子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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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00元/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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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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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年•生(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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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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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和成都分院各类冠名奖学金、临时助管岗位津贴、科研奖励、过节补贴、获奖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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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4.本细则如与上级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冲突,以上级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五、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二段16号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
邮政编码:610041
单位代码:14430(036)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卢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028-85214764
E-mail :yzb@cioc.ac.cn
研究所网址:www.cioc.ac.cn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