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和拟录取工作,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定本实施办法。接收推免生章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以及其他任何违法受处分记录。
4.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科必须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5.9月28日-10月20日,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报考专业申请条件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及填报专业志愿。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 。
二、申请、复试、拟录取流程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1. 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校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接到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确认,学校相关学院尽快组织复试并通知考生复试安排。复试结果将于复试后2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同时向学校研招办上报是否录取。学校研招办将按照学院上报录取名单通过研招网 “推免生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上确认待录取完成录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生服务系统”进行复试通知确认及待录取通知确认的考生一律视为放弃本校推免生录取资格。
2. 报考我校的校外推免生考生在复试时还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供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3.复试基本内容
复 试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考生专业水平内容侧重考查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科研素质和分析、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 临床专业学位考生必须进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份完整的中医临床病历。综合素质和能力应侧重对考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以外的 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包括对法轮功的认识)、对考生心理健康状况亦要有所了解。
4.复试形式
复试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要求确定。
5.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面试提问占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临床实践技能占30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面试提问占3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临床实践技能占50分)。
6.拟录取
(1)各招生学科专业要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成绩(含本科阶段推免成绩和复试)、结合其平时的学习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学院上报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以接收到“推免服务系统”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3)10月23日前,校内各招生单位将本单位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奖助学金
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等。
四、咨询、联系方式
成都市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7786551
五、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在推荐免试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不予录取。
2. 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