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定于2015年4月4日下午——2015年4月6日进行,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出以下复试原则。
一、复试组织原则
1.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外语听力、口语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由专业外语教师于2015年4月4日下午复试,外语复试时间每生不低于15分钟。
3.复试前学院统一召开全体复试考生会议,与考生签定《2015年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协议书》并填写《2015年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拟选导师申请表》。
4.各环节复试现场向学生公布成绩。
二、复试内容和要求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内容侧重考查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表达能力、科研素质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侧重考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提问要统一的基本提纲,以便可比、公平。内容以一级学科基础性的知识为主,并给考生有创造性回答问题的空间。
三、复试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学校2015年实际下拨的招生总规模,参照2015年硕士招生简章并结合2015年各学科实际上线人数重新划分各学科的招生规模,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1.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为100分,面试为100分。
2.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直接淘汰不予录取。
最后总成绩排序在各二级学科或单独复试笔试的三级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规模数之外,为最终淘汰名额(可转其它学院)。
当最后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淘汰名额。若复试总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提问成绩>临床实践技能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四、调剂要求:
1.我院只接收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参加第一志愿复试合格后方可进行调剂。
3.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根据学院、学科招生计划,结合导师和学生意愿实施调剂。
5.生源不足的学科,不予向其它学科调剂。
6.考生按照学科内各方向间调剂—学科内培养类型间调剂—学科间调剂—学院间调剂的调剂顺序进行调剂。
7.临床医学(内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眼科学、运动医学)仅接受初试西医综合成绩不低于31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39分的考生。
8.考生调剂须填写《2015年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申请表》,按程序进行调剂。
五、确定导师原则:
1.每位导师原则上指导学生数不超过6个,其中本校导师指导科学学位学生不超过3个,兼职导师指导科学学位学生不超过2个。
2.采取“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按专业方向为基础,学生以最后总成绩高低排序,适当考虑导师意见。
六、注意事项
录取工作全程透明、公开、公正。严守纪律,复试前任何人不得将复试内容以任何方式通告或暗示考生,考生不得向复试小组成员打听复试内容。违反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七、咨询及举报部门
咨询及举报电话: 纪检监察办 028-87783560
八、临床医学院安排各上线考生于2015年4月3日下午3:00在十二桥校区1教109召开复试动员大会,通知相关复试要求和事宜。
九、未尽事宜,由临床医学院教学部负责解释。
临床医学院
二0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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