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
2009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学司[2008]20号文件有关规定以及川教考院招[2008]17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凡经所在学校教务部门遴选通过推荐,自愿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成都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研究生质量的有效保证,所有推荐免试生,均应参加复试。
3.学校和各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4.我校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为1:1.2。
5.复试合格的推荐免试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录取。
二、复试要求
1.复试程序: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2.复试时间:10月15-16日,15日下午笔试,16日上午面试,地点由各学院统一安排,并通知考生。
3.推荐免试生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申请表(推荐表)、成绩单和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10月15日上午到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办理复试手续,各学院将严格审查推荐免试生提交的有关信息;向学院交纳复试费80元/每生。
4.各学院均成立有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3人),增加复试工作的透明度。
5.复试要求:
(1)复试(笔试),以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不得更改。
(2)笔试科目的选择,考生须在10月15日上午到各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处登记 (外地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登记),按学院安排参加复试。
(3)本校已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报考专业所在学院领取《申请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外校申请推荐我校的在研招办领取该表。
(4)复试分为两个部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50分;专业基础知识口试测试(也可安排笔试或实践环节的考核),占50分。
要求:①面试试卷由考生在考前随机抽取;②面试过程的记录表上,复试组老师要签字确认,并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③复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折合为100分计算,60分为及格。
6.思想品德考核。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三、体检
通过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于2009年4月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四、确定录取名单
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最迟于10月17日17点前公布拟录取名单并报研招办,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校园网和公告栏予以公示。
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