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朝秀,法学教授。1985年本科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四川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教学上,从事法理学和刑事诉讼法学两门专业课的教学,学生评教每门课均在90分以上,2006年 获成都理工大学“优秀教师”称号。 在 科研上,撰写学术专著一部,由国家级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前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龙宗智教授在代序中说:“由于本书就司法认知问题的研究比较全面和细 致,我认为可以作为学界和实务界研究这一问题较好的参考材料。”此书获得四川省教育厅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先后发表论文20多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5篇;收录五篇,中文核心期刊多篇;《司法认知:证明责任的新视角》被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7.3期索引。主持四川省教育厅重点课题(ZJ0002)研究,主研“民事证据调查程序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项 ,主研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