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论文开题的规定

成都体育学院 免费考研网/2016-01-18

成体院研(2015)83号

按照博士生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博士生培养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开题时间

第三学期11月30日以前结束论文开题工作(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原则上在第四学期进行)。

二、开题条件

完成学位课程并取得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通过学校中期考核,且在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方能开题。

三、开题程序

(一) 博士生的开题经导师同意后报各系(所),各系(所)组织实施论证和评审工作。专家组成员由正高以上5人组成(校外专家应不少于2人,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邀请导师、有关专家以及研究生参加,各系(所)学位委员会分会主席确定相关专家担任组长。

(二) 专家组对选题进行论证,论证意见以“通过”或“不通过”为结论。通过者按计划开展论文工作,未通过者在半年内需重新开题。

(三) 研究生在开题报告通过后,经系(所)审定同意后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并需在导师指导下拟订“成都体育学院博士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计划中应对完成论文的研究方法、试验方案与手段、经费与设备、完成期限和预期达到的结果等作出详细的安排和说明。

(四) “成都体育学院博士学位论文工作计划”于开题通过后一个月内制定完毕,由系(所)汇总后统一交研究生部学位科备案。

四、具体要求

(一) 开题报告应按规定格式要求撰写,且不得少于15000字。

(二) 博士生开题必须在一定范围公开进行,各系(所)须将研究生开题时间、地点在本部门网页上公布。

(三)开题报告应以正规答辩的方式进行。博士生进行口头报告的时间应不少于25分钟。

五、注意事项

《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和《成都体育学院博士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请从研究生部网页上的下载专区下载。
研究生部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相关话题/成都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