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成都体育学院关于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成都体育学院 免费考研网/2016-01-18

成体院研〔2014〕80号

为做好我校2014年在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全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通知精神,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的招收办法继续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2014年全国联考;

2.2000年以后,在全国成年组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运动员或具有运动健将以上称号的运动员;全国比赛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和全国锦标赛,比赛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3.国家级教练员,所执教运动员在2000年以后获全国比赛前六名,全国比赛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和全国锦标赛,执教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4.国际级裁判员,所获裁判等级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请符合以上规定的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和国际级裁判员下载并填写《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核表》,并于2015年1月5日前将《资格审核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交到成都体育学校研究生部综合科,由我校审核合格后通知复试。复试时需要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

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安排尚未确定,请注意查询研究生部网站相关通知。

特此通知

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核表》
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2014年12月18日

相关话题/成都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