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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关于做好2013级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实习工作的通知

成都体育学院 免费考研网/2016-01-18

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技能训练,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根据《成都体育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有关规定,现对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做如下要求

一、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时间为一年,其中校外校内实习时间均为一学期。本次校外实习时间为2015年3月至2015年6月。

二、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习方式采用集中和分散实习两种形式。研究生实习由研究生报名,填写《成都体育学院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学习申请表》,经系部审查,报研究生部。

三、集中实习由学校研究生部统一安排,实习单位主要在我校设立的研究生教学实践基地进行,教学实习过程由学校指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指导教师”全面负责研究生实习期间的实习、生活等事宜。参加集中实习的研究生,学校给予每人300元的交通补贴。凡由学校安排集中实习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中途退出,否则将追究研究生和导师责任,并取消研究生评奖评优资格。

四、分散实习指研究生自行联系教学实习单位,由实习单位全面负责研究生实习期间的实习、生活等事宜。研究生选择分散实习方式需向培养单位提交符合研究生外出实习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具体见《申请条件》),经研究生部批准后才能进行实习环节。如不符合《申请条件》,研究生必须参加学校安排的集中实习。否则不予认可研究生实习成绩。

五、按照《成都体育学院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关于教学实习的相关要求,研究生教学实习结束后要撰写实习或实践总结报告,通过实习所在单位的评定后获得相应的学分。教学实习不合格不予毕业。

六、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研究生实习名单及证明材料交研究生部学位科,12月底研究生部网上公布实习名单。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1:研究生校外分散实习申请条件

附件2:研究生教学实践基地名单

附件3:研究生实践学习申请表

附件4:研究生实习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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