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计划
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录取计划为15个,其中甘肃省2人,宁夏13人。
二、复试分数线
1、满分500分专业:
总分不低于27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0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50分;
2、满分300分专业:
总分不低于150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0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74分。
三、录取办法
1、在同一省区内,分专业按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专业招收最终总成绩排在第一名的上线考生。如各专业按第一名录取,录取计划数大于分省计划,则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如录取计划数小于分省计划,则将所有专业的第二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如最终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总成绩比对国家分数线(非专项计划)差额高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如差额相同,则按单科(英语、政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
2、如个别省区的计划有剩余,将剩余计划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不再区分生源省区),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3、待复试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审查,审查通过者方确定最终录取。
四、复试办法及安排与普通计划硕士一致,请关注研究生院和招生院系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