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学院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开展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研究,参与学院有关研究生教育和学位管理发展问题的决策。
2、根据国家计划、科技发展、社会需要和可能条件,研究制定学院研究生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3、制定和组织实施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4、参与制定学院学科发展规划,调整和优化学科结构,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高新技术的发展。
5、组织学位授予学科点的申报、调整、评估和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
6、负责组织研究生招生工作。
7、组织全院研究生课程的开设和考核,做好各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建设和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工作。
8、研究生的学籍和教学管理,第一学年(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下临床转科前)学生日常管理。
9、负责组织硕士学位的审核及办理学位授予事宜。
10、负责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组织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
11、负责学院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研究生德育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2、根据国家计划和社会需要,做好学院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指导。
13、对学院各系(部)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14、统一管理有关研究生教育经费、基金,参与确定学校涉及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的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
15、做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日常工作。
16、研究生党团组织建设。
17、承担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