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方民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经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录取工作和拟录取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博士招生计划数共6人,其中包括2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4名普通计划。
每个二级学科点招生计划总数为2个,且每个二级学科点至少包含1个普通计划。
符合我校录取原则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优先进行拟录取,依据拟录取结果将计划数增至对应的二级学科点上,但不能超过该二级学科点的招生计划总数。
二、考试成绩计算
(一)初试总分
初试总分=初试专业课成绩×50%+外国语成绩×50%
(二)复试总分
复试总分=复试专业课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分×40%+复试总分×60%
三、分数线
(一)普通计划分数线
初试专业课成绩≥74分,外国语成绩≥72分,面试成绩≥60分,复试总分≥60分,总成绩≥60分。
(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分数线
初试专业课成绩≥74分,外国语成绩≥72分,面试成绩≥60分,复试总分≥60分,总成绩≥60分。
四、录取原则
(一)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各项成绩(单科及总分)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要求,同时根据各二级学科点招生计划和普通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拟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参照本原则第(三)条办法执行。
(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按总成绩单独排名,考生各项成绩(单科及总分)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要求,同时根据各二级学科点招生计划和骨干计划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拟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参照本原则第(三)条办法执行。汉族考生录取比例不高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录取总数的10%。
(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根据初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拟录取;若考生初试总分也相同,则根据复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拟录取;若考生复试总分也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拟录取。
(四)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及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每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指导一名博士研究生。根据上线考生总成绩排名,若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多名考生报考为同一导师的,则在征求考生、报考导师、接收调剂导师同意的前提下,在本二级学科点内进行导师调配。
五、拟录取名单
详见附件。
以上名单公示期为:
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10日。
对拟录取结果如有异议,请致电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951-2068203
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951-2067810
附件:北方民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北方民族大学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