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斯巴根,男,蒙古族,1981年9月出生,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人,硕士,副教授,于2003年7月毕业于北方民族大学(原西北第二民族学院)法学院法学专业,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同月,留校工作,任人事处办事员;2007年7月任人事处师资科副科长;2011年11月任人事处人事科科长;2014年1月,调入设计艺术学院,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2015年1月,调入法学院,任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在工作期间,于2007年12月取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硕士学位;2012年9月取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开始攻读博士学位。代表作有:(1)《高校教师聘任合同法律属性探析》(载《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2)《试论设立债法总则的途径及其现实性》(载《宁夏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3)《法的民族性与民法典的制定》(载《贵州民族研究》201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