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又称( 内蒙古金属材料研究所 ),始建于 1958 年,是国防系统从事兵器材料的综合性研究所之一。主要从事黑色与有色金属材料、复合材料、陶瓷材料、特种功能材料 、粉末冶金材料、焊接材料 、 稀土材料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工艺技术 、工程力学、分析仪器,模拟实验技术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我院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以军品科研为根基 ,使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为生产力。建立以 “ 科研—开发—生产 — 经营 ” 一体化的新体制。建院以来共取得各类科技成果千余项,其中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奖百余项。
在 “ 十一五 ” 期间 ,我院通过国家投资获得亿元以上的科研保障条件建设资金 。 现有先进的实验设备 2000 余台,其中大型先进仪器设备 40 多台,如 200KV 透射式电子显微镜、饿歇电子谱仪、真空电子束焊机、工业 CT 系统、闪光 X 光摄影系统等均属国内一流水平。为研究生培养提供更加齐全和先进的实验条件。院内拥有藏书面积 800 多平米的科技图书馆、有 5 万多册科技藏书、有 200 余种科技期刊,为科研人员提供服务。
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建设现已具备一定规模。我所自 1982 年经原国家教育部( 国家教委)批准招收硕士研究生。从 1982 年招收第一届硕士研究生以来已有 25 年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历史。研究生培养工作是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的重点 ,多年来院领导始终高度重视,建立了严格的导师遴选制度,优选我所科研一线学科带头人和资深专家作为硕士研究生导师,负责硕士研究生的科研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 。院领导从科研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给学生学习提供经费保障和科研实践平台。
我院培养研究生,注重培养学生在科研过程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以科研( 课题)为研究方向,使研究生直接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领域之中 ,在科研实践中拓宽思路丰富科研经验 ,提高设计能力 、创新能力、总结能力、思维分析能力等。
我院以宁波为科研研究总部的三地布局,分别设立烟台分所、包头事业部。 研究生学习工作均在宁波烟台。
凡考入我所的定向研究生,毕业后均留所工作,按国家教委规定的定向研究生标准执行,需双方签定学习和工作的合同。
待遇与要求:
1 .学习期间发给学生每月生活补助费。
2 .凡报考我所研究生,其所学的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 .报考我所硕士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且英语通过国家四级、数学 ( 二 ) 及专业课。成绩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4 .被录取学生按兵科院要求到高校学习一年基础课并且拿到 36 个学分后回院跟随导师做论文。我们热忱欢迎有志于从事国防事业及科研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及在职人员报考我所硕士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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