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内蒙古科技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接收专业
内蒙古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专业。
二、申请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具有科研潜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接收程序
1、申请者于10月24日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填报内蒙古科技大学相关专业志愿。
2、经招生学院对申请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复试,复试形式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复试一般为综合能力面试。
3、经学院、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127
通讯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号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14010;
咨询电话:0472-5951507,传真0472-5954370
内蒙古科技大学主页:http://www.imust.cn
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imust.cn/
五、申诉渠道
部门:内蒙古科技大学纪委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科技大学行政楼B424房间
邮编:014010
电话:0472-5951589
传真:0472-595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