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内蒙古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主要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术型研究生是以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能力的教学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例如:工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
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以培养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主,授予的学位类型主要是专业学位,例如: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
三、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各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具体要求请参照《内蒙古科技大学201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栏。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我校最新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全部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公费)硕士研究生。
2、凡报考国家照顾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含调剂生,同等学力考生除外),全部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公费)硕士研究生。
3、从2007年开始,我校对所有新录取的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均发放200元普通奖学金。
4、在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500元/人,获奖比例5%。
(2)、普通奖学金:200元/人,获奖比例100%。
(3)、各类优秀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4)、材料与冶金学院设有“莱钢奖学金”和“冶科 - 佳思瑞奖学及研究基金”(材料、冶金专业均可申请)。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 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我校地处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享受国家最低分数线录取政策。欢迎考生报考我校。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1)考生携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制定的报考点确认信息并交费、照相。
包头市考生到包头市教育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与劳动路交叉口西北角)。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报名注意事项
(1)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规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2)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此信息必须在2011年7月前有效),用于我校向考生提醒打印准考证、邮寄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七、考试
(一)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1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1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1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16日下午 业务课二
学术型研究生初试科目为3~4个单元进行。即第一单元为思想政治理论;第二单元为外语;第三单元为数学类、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或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等国家统一命题科目;第四单元、计算机类为国家统一命题,其他专业由我校自主命题专业课程科目。
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为2~4个单元。即第一单元为思想政治理论;第二单元为外语;第三单元为数学类,我校专业学位考生须参加四个单元的全国统一考试。
从2010年起增加一套统考英语试题(即英语二)供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选用,英语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运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考试科目:含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两门业务课(除教育学),其中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一或日语)、数学(一)(或数学(二)或数学(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他业务课由我校命题。政治及外语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各类数学、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内蒙古科技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八、复试
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应届生持学生证);复试时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结合专业课加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自行下载填报的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往届生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大学期间成绩单及复印件各一份。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我校要求的相关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将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及时公布各招生院系的初试和复试情况以及与考研相关各类信息。初试成绩约三月中旬网上公布查询,复试通知约三月下旬网上公布查询,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不再邮寄。
1、复试时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内蒙古科技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4、各硕士点复试科目及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九、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政审和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 一)、录取类别说明
1、非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委托培养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4、自筹经费生须交纳培养费,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可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5、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需与定向、委培单位及我校签订三方协议,协议可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招生信息栏下载。
(二)保留入学资格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十、其它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127
通讯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号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14010;
咨询电话:0472-5951507,传真0472-5954370
内 蒙 古 科 技 大 学 主 页:http://www.imust.cn
学 科 建 设与 研究生处主页:http://graduate.imust.cn
研招办E-mail:imustyjs@yahoo.cn
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内蒙古科技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10-09-19
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至今已具有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五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1个一级学科授权点,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9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新增2个),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研究生培养体系。2011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8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70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录取时将根据上线考生情况适当调整各学科、专业招生数。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内所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