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费收费暂行规定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研究生收费政策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复的研究生收费标准,暂定2017级各类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
(二)硕士研究生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
2.工程硕士、建筑学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翻译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8000元/年;
3.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12000元/年。
二、收费年限
学费收取年限执行《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若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研究生收费政策和标准发生变化,按变化后的政策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