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名额
2008 年拟接收推免生 60 名,接收专业及名额见附件一。
二、申请材料
(一)《内蒙古工业大学 2008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二)。
(二) 2007 年 8 月 1 日前的全部考试(查)成绩单。
(三)参加国家大学生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及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四)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及其它特长等方面的材料。
(五)对于以特殊学术专长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须由推荐学校审验后提交,书面材料应打印。要求所有上报材料规范、整洁,一式两份, A4 幅面装订,材料装订顺序按以上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顺序编排。
上述材料务必于 10 月 8 日前报送或通过特快专递形式寄达校研招办(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010051 石丹)。
三、复试安排
根据招生日程安排,我校对推荐免试生进行统一复试,各学院需成立复试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 2008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规则》(附件三)的要求进行复试。
复试报到时间: 10 月 15 日
复试报到地点:研招办
复试结果公布: 10 月 18 日前
具体复试安排:各有关学院
通过复试的推荐免试生需于 10 月 31 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n )进行报名,并于 11 月 10 日 -14 日到考生所在省市教育招生考生中心指定的报考点交费、照相、确认本人报考信息。因考生原因未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复试合格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 2008 年 4 月份举行的研究生复试。
四、收费
根据内计费字 [2000]378 号文件要求,保送生综合能力测试每人 100 元。交费地点:研招办。交费时间: 10 月 15 日。
五、其它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所提供虚假材料,我校不予接收。
(二)凡已推荐的学生在本科毕业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或录取资格:
1 、截止于 2008 年 9 月 1 日未取得本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2 、有违纪处分记录;
3 、被推荐人存在其它事由,学校认为不适宜接收的。
(三)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参加考试者不予办理调档入学手续并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接收的推免生均为国家计划内公费生(如有变化,以当年的国家招生政策为准)。
附件一: 2008 年接收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科及名额(下载)
附件二: 内蒙古工业大学 2008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下载)
附件三: 内蒙古工业大学 2008 年接收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复试规则(下载)
附件四: 2008 年接收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下载)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07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