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政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按非定向或定向(公费)录取;
2、如下专业的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全部按非定向或定向(公费)录取。具体专业为: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77301物理电子学(理 学)、080100力学、 080200机械工程、080401精密仪器及机械、080402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080500材料工程、080703动力机械及工程、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080706化工过程机械、0808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080901物理电子学(工学)、 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081401岩土工程、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2103纺织化 学与染整工程、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087100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学)、以上专业有充足的调剂名额。
3、如下专业的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根据复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不低于该专业调剂总额的70%的比例安排非定向或定向(公费)指标,其余调剂生源为 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具体专业为:080702热能工程、 020204金融学、020205产业经济学,020209数量经济学、070102计算数学、081402结构工程、083002环境工程、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以上专业有部分调剂名额。
4、如下专业的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根据非定向和定向(公费)名额剩余情况适当安排非定向或定向指标。030505思想政治教育、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0813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120200工商管理,以上专业有少量调剂名额。
5、我校各专业拟择优接收一定比例的同等学力考生(即符合报考条件的专科生)和小语种考生。
6、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复试合格后均按自筹经费类别录取。
二、调剂办法及程序
我校属于2008年全国研究生招生C类地区,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的1:1.2左右的比例进行调剂,差额复试。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下称“调出地区”);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下称“调出专业”);考生拟调入的专业(下称“调入专业”)。照顾专业待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确定。
考生调剂录取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调出专业在C类地区的复试分数要求。同时,拟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
(2)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必须达到调出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在C类地区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报考照顾专业以外的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必须符合上述(1)的要求。
(4)MBA考生可在同一专业内进行调剂。MBA联考中未被本专业录取的上线考生不得转至其它学科专业录取,其它学科专业的单考生、统考生也不得转入MBA录取。
2、调剂程序:
(1)登录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网(yjsjy.imut.edu.cn:8080/yjs/zsgl/yjs.jsp)的招生管理系统中输入考生调剂信息。
(2)等待分数线(分数线将在每年的3月中下旬)。
(3)确定是否调剂。在分数线公布后,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上线人数,统计每个招生专业生源的余缺情况,并按1:1.2左右的复试比例确定拟调剂专业和调剂生源数,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上公布,考生可根据不同专业的缺额数(即时更新)来电或来人与我办联系,确定是否调剂。
(4)办理调剂手续。我办接受考生调剂后,考生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内蒙古工业大学调剂承诺书》和交纳调剂保证金。
A.《调剂承诺书》下载后填写,必须由本人签字(如他人代办,须由代办人签字)确认;
B.《调剂承诺书》可通过传真方式送达,亦可由本人或代办人直接送至我校研招办。
C.调剂保证金的寄送:考生可以直接到我校研招办办理调剂保证金交纳手续,也可通过当地邮局普通汇款业务寄出,如选择邮寄请详细填写寄款人姓 名、地址与邮编,在汇款备注内写清拟调剂专业与联系电话,收款单位(不能寄个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工业大学研招办(010051)。
注:只有在我办同意接受调剂后,考生方能交纳调剂保证金,如未经同意而寄调剂保证金的考生,我办不负责退款,考生自行处理。
(5)复试名单的确定。我办收到考生的《调剂承诺书》和调剂保证金后,即确认为该生调剂成功,进入调剂专业的复试名单。调剂成功的考生需在约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进入网上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及时查看我校的复试通知,并做确认回复。同时须与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及时联系,在研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将四门考试科目的试卷用特快专递寄我校研招办(考生不得携带),试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研招办,取消成功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
3、可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仅限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达斡尔族,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而录取的考生毕业后需留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
4、为保障考生的利益,同时维护我校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凡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须交纳调剂保证金1000元,特别说明的是:此“调剂保证金”不是我校的收费项目,仅作为我校与考生间的相互承诺。
(1)调剂保证金在以下情况出现后全部退还考生
A.考生参加复试但复试不合格,在复试后退还;
B.考生参加复试且复试成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考生入学时退还;
C.因我校研招办的原因使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入学的其它情况。
(2)调剂保证金在以下情况出现后不予退还
A.我校确定调剂该考生后,因该考生本人一档多投等原因不参加我校研究生复试的;或不能按时提供四门考试科目试卷的。
B.复试成功被录取后没有按学校要求入学报到的;
C.考生未按我校调剂办法提供详实信息或提供了虚假信息而影响考生复试的;
D.因考生本人的原因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入学的其它情况。
三、调剂联系
1、调剂开始时间:2008年3月下旬(分数线公布后)
2、接收调剂部门: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3、联系电话:0471-6578901,6575780,6577165
传 真:0471-6513739
4、电子信箱:shidan@imut.edu.cn
yjsc@imut.edu.cn
附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