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级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用交纳办法
各位拟录取考生:
被我校录取的2007级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培养费用总额为每人16500元。我校按培养阶段进行收费,即课程阶段和论文阶段,分别为8500元和8000元。拟录取的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以上标准分两次支付,分两次支付的研究生需在6月10日前交纳课程阶段费用8500元,2008年9月1日前支付论文阶段费用8000元。
(1)呼市考生可到学校办公楼计财处108室办理交费手续。
(2)呼市以外地区考生可以通过银行汇款(非邮局汇款)方式交费。
户名:内蒙古工业大学;
帐号:060200330902640249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市茂尼路分理处。
汇款附言:2007级+录取专业+研究生+姓名+培养费。
汇款5天后可查询汇款到达情况,培养费收据开学时领取。
计划财务处咨询电话:0471-6575791
(3)工商管理硕士(MBA)根据MBA教育中心的安排交费,联系电话6577191.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0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