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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接收201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09-10-08

内蒙古师范大学

接收 2010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1 .我校所有 2010 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接收办法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2 .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10 月 15 日。

3 .推免生的复试时间定于 2009 年 10 月 18 日进行。复试办法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实施办法》。

4 .拟录取名单于公示期结束后公布。

5 .推免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6 .联系方式及材料寄送地址:

联系电话: 0471 — 4393213 邮编: 010022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 81 号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 相关表格从研究生处网“下载专区”里下载。

内蒙古师范大学

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经教育部批准, 我校已成为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 。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 [2006]14 号)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 推荐免试生的原则

1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基本条件

1 .获得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5 .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三、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办法

1 .申请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 1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1 份(见附件 1 );

( 2 )内蒙古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

陈述 1 份(见附表 2 );

( 3 )内蒙古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2 份(见附表 3 ),每位专家 1 份;

( 4 )本科阶段成绩单 1 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 5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 6 )体现自身外语水平或成绩单的证明 1 份。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材料必须同时提交。

2 .申请程序

( 1 )于规定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科。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 2 )我校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 3 )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

( 4 )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7 天,并通知无异议的考生(考生的《推免生登记表》须经省级招办核查并加盖公章)。对于因接收名额所限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四、资格复审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附件 1

推荐类型: □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直博生 (在方框内划“√”,由考生填写)

考生报名号 : □□□□□□□□□ ( 9 位,由考生填写)

考生编号 : 15 位,由接收 推免生 单位填写)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留校 □外推 (在方框内划“√”,由推荐单位填写)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

推荐学校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学校代码: ________________

推荐学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代码: ________________

院(系、所)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院(系、所)代码: ________________

学科、专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方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 ____________________

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单位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

________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有效)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教育部制表

一、本表为普通高校推荐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博生报名专用。

二、本表封面的“考生报名号”由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编列;“考生编号”由接收推免生单位填写;其它内容由学生本人填写。推荐为直博生的学生不需填写“考生报名号”和“考生编号”。

三、表第一页由学生本人用钢笔(含签字笔)填写,第二页由有关部门填写。考生“姓名”栏所填姓名,须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姓名完全一致。

四、推荐学校对学生如另有推荐材料,可作为本表的附件寄送接收推免生单位。

五、推免生在办理报名手续后的 10 天内,应将“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随同本表寄达接收 推免生 单位。推荐为直博生的学生按接收单位要求办理。

六、本报考登记表封面未经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无效。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近期一寸免

冠正面照片)

出生地

省(区、市) 市(县)

籍 贯

省(区、市) 市(县)

民 族

政治面貌

户口所在地

所在院(系、所)及所学专业

本人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何时受过

何种奖励

何时受过

何种处分

参加过哪些科研工作,有何学术论文或著(译)作

家庭主要成员

姓 名

与本人关系

在何单位工作、任何职务

联系电话

被推荐学生所在专业同年级人数

被推荐学生在本专业所有学生中综合测评名次

学生所在院(系)推荐意见(包括对学生的思想表现、学业、外语、科研等情况的介绍)

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推荐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学校推荐意见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推荐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接收 推免生(含直博生)单位意见

接收 推免生(含直博生)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需另加附页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与本表一起寄考生接收单位。

附表 2 :

内蒙古师范大学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姓名

性别

学号

出生日期

民族

所在学院

年级

专业

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个人陈述(包括本人思想品德、专业基础、科研训练经历和学术专长等,字数不少于 800 字)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如本页不够可加附页

附表 3 :

内蒙古师范大学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被推荐人信息

被推荐人姓名

申请单位

推荐人信息

推荐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职 务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对被推荐人思想品德、专业学习和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研究成果等情况的介绍以及推荐意见:

推荐人姓名:

年 月 日

备注:

1 .请推荐人公正、详尽地评价被推荐人能力、表现;

2 .此推荐书必须由推荐人独自填写、被推荐人不得参与填写意见和查阅此推荐书;

3 .非常感谢您的推荐,请将推荐书填写、签名、密封后(在信封骑缝处签字)交由被推荐人或直接邮寄到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 010022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 81 号)

附件 4 :

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接收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确保生源质量,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也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要求的重要环节。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复试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努力做到以人为本、全面考察、客观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内蒙古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及招生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云国宏

副组长: 王有亮

成 员: 赛音庆格勒 乌日娜 张玉柱 邰金宝

各学院成立本单位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复试领导小组名单于规定日期前报研究生处招生科。

三、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参加外语与一门专业课的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1 .外语的复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外语笔试(包括听力),考试时间为 2.5 小时,满分 100 分。

2 .专业课的复试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安排。时间由研究生处统一确定。

专业课的复试,主要是进一步考核考生对本专业本科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的程度。一律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 100 分。笔试时至少两名监考人员严格按考试要求实施。

3 .综合素质面试内容与方式由各专业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组织安排。具体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且应有指导教师参加;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成绩按 A 、 B 、 C 、 D 四个等级记分, D 为不及格。

4 .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应对其作为推荐免试主要依据的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进行重点考核。推荐人应回避对被推荐人的 面试 工作。

5 .所有的复试应有记录,复试结束时,监考人员和专业课复试小组和复试领导小组组长均应在《接收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 复试情况表》(见附表) 上签字。综合素质面试要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

四、监督和复议

1.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 应及时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申诉时限应在公示期内。受理投诉、申诉的电话为 0471 — 4992529 , 0471 — 4393230 。

五、录取

1.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外语笔试、专业课笔试及面试三项中任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附表 5 :

接收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 复试情况表

复试时间: 年 月 日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考生姓名

考生母校

专业课复试成绩

外语复试成绩

面试成绩

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情况及评语:

面试小组组长:

面试小组成员:

专业课复试小组组长:

专业课复试小组成员:

学院负责人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专业笔试卷附后)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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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