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6号)、《内蒙古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试行)》(内医校发〔2019〕33号)有关要求,为做好学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研究,现就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按照“学校——学院两级管理、分层负责”的工作模式,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指导学院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2.中医学院、蒙医药学院分别成立以学科带头人为组长,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科点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并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分别组建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1.2021年国家下拨学校10个博士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决定,100500中医学3个计划、100513民族医学7个计划。复试名单根据招生计划1:1.5的比例,以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
2.根据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的要求,经研究复试分数线分别为:中医学专业初试总成绩170分,外国语成绩50分、专业理论课成绩50分;民族医学专业初试总成绩140分,外国语成绩40分、专业理论课成绩40分。
三、复试内容及评价
1.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考生填报现实表现等材料,包括面对面的交流,重点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社会活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价。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材料见附件1。
2.考生报考材料评价
专业复试小组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按合格/不合格计对其做出评价结论,不合格者则不予录取。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的科研材料见附件1。
3.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
专业复试小组根据复试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国语能力测试等进行综合测试。此部分满分70分。
4.综合素质及能力评价
专业复试小组通过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及本专业培养所需要的潜质。此部分满分30分。
5.体格检查
考生在规定时间自行前往三级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按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入学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四、复试形式
专业复试小组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类型及培养目标要求,采用面试、答辩等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考核。
五、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录取
1.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 ÷ 3)×60% + 复试成绩×40%
2.各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在本专业下按总成绩择优依次拟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排名确定,如初试成绩仍相同,按初试外语成绩排名确定。
3.每组导师限录取1名学生。
七、复试时间
各学院于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及复试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八、其他要求
1、各学院按相关要求做好复试考生的体温及行程监测工作。
2、考生必须确保自己提供的各项信息、科研材料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拟录取考生如存在与《内蒙古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试行)》及《内蒙古医科大学2021年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相关要求不符合的情况,则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毕业后一律回定向培养单位就业。学校与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定向单位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书须于领取录取通知前交回,未按要求签订协议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附件:1、复试考生须提交的资格审查及科研材料
2、内蒙古医科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核表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
考生须提交的资格审查及科研材料
1、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硕士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英语四级(英语六级)或日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
(5)自我评价及博士阶段设想(不少于1500字,A4纸打印,手写签字)
(6)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培养学校出具的能否毕业、授予学位的证明
2、提交的科研材料
(1)《内蒙古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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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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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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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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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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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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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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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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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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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成绩 |
外国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报考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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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院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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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毕业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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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健康情况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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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考核评价要点 |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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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材料评价结论 |
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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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内容 |
复试内容及评价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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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 |
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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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及能力评价(30分) |
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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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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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 |
总成绩=(初试成绩÷3)×60% + 复试成绩×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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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小组简要评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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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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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意见并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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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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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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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导师意见”、“招生学院意见”、“学校意见”栏注明“同意录取”或“不同意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