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规范我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研究生面试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面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探索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第三条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必须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二、面试内容及组织办法
根据内教招考普发[2012]7号文件,外语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面试。
第四条面试内容:通过对考生职业能力的测试与综合素质的面试,综合测试与考察考生思辨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基本素质、人文知识与科学素养,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第五条面试组织形式: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回答考官提问以及案例分析的面试形式。
第六条面试分值与时间:政治理论(十八大相关内容)占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70%,面试时间约15分钟左右。
第七条面试评委组成:评委由校内专家组成,每组评委3人。
第八条面试考场安排:考生参加面试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分组按顺序面试。
第九条考生录取:考生的总成绩=(初试管理类综合÷2+初试英语)÷2 ×50%+复试成绩×50%
第十条录取按照考生总成绩的从高到低录取,没有参加面试者不得录取。
三、其他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面试地点: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财大东区南院图书馆三楼, MBA教育学院。
第十二条资格审查:面试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入场。
第十三条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未通过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第十四条面试时间及相关安排:2013年4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请考生上午7:30;下午2:00提前入场。
第十五条 非面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请于考场外等候。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内蒙古财经大学MBA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财经大学MBA教育学院
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