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考我校2011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各位考生:
1. 请网报前详细阅读《2011年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内蒙古自治区网报公告和我校2011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且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认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填写的信息务必详实;
2. 考生自审合格后再报名,否则造成不发准考证、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3. 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填写联系电话,请至少在2010年9月前不要更换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研招办),研招办联系电话:0471-3661497 。
4.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复试时继续使用。
5.请随时关注本网站http://58.18.166.61/znbm/zn_yjsc_zsjy/0/0.chtml的信息
附件:转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网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