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进入复试录取阶段,为做好本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9 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 200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提出如下意见:
一、 组织领导
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学校和各院(所)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学校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复试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规则和基本要求;各招生学院(所)成立以院长(或所长)任组长的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制定本学院(所)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有少数民族考生参加复试的小组要有少数民族教师)。各学院 ( 所 ) 及所属学科的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本学院(所)网页上公布。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侯先志
成员:侯先志 郑培亮 丁雪华 塔 娜 王翠兰
二、复试录取的原则
1 、复试是硕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主要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把保证质量放在招生工作的首位。
2 、根据我校今年生源的实际情况,所有学科专业复试要求按国家要求执行, 生源好的学科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招生学院(所)在不低于国家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招生规模和生源状况等确定。凡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经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各学科的招生计划由学院根据学科导师和生源情况分配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进行协调调整后正式下达。
4 、对重点学科、博士点的招生计划应该首先保证。
5 、招生计划要向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倾斜,对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招生计划要予以优先考虑和保证。
6 、研究生录取要兼顾本科生的就业,对于上线的我校一志愿和二志愿考生,应尽量录取。
7 、要充分尊重和体现导师在招生工作中的自主权。
三、复试办法
1 、复试资格的确定必须从高分到低分,生源充足的学科需按招生规模的
1 : 1.2 比率进行差额复试。
2 、对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 须严格考查和复试。
(1) 对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的学历、专业、已修的本科课程、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掌握程度、有无培养基础等要严格考察和复试。
(2) 对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增加与录取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和试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 2 门。考试时间每门为 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参加以后进行的复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3 、复试时,应对专业课进行笔试,考试时间为 2-3 小时,满分为 50 分。试题由各学院(所)自行命制 ( 课程名称已在 09 年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向考生公布 ) ,试卷要按照初试考试的规格、形式进行(具体清样附后,复试笔试试卷要妥善管理,备内蒙古招生办复查),考试由各学院(所)组织进行。面试时重点考核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 20 分钟,综合素质 50 分。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成绩之和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外语 ( 包括听力 ) 要单独复试,由研究生院组织。
4 、复试过程中,要注意执行教育部制定的少数民族(主体民族)考生复试的有关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主体民族)考生。
5 、复试后, 一志愿和调剂考生按总成绩分别排 序,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 确定。(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 × 60%+ 复试成绩× 40% )。
6 、对拟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研究生要对其经济能力进行考核。
7 、对拟录取的应届考生能否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是否就业等情况进行考核。
8 、对 调剂考生询问 能否按时来校报到,参加了那几个学校的复试。
四、面试的主要内容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存备查。
面试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 2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 3 )外语能力;
( 4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 4 )人文素养;
(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第二志愿调剂
今年我校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相对少,生源缺口比较大。今后,要做好生源的组织工作。在进行二志愿考生调剂时应把握以下原则:
1 、优先进行校内调剂;
2 、优先调剂我校应届毕业生;
3 、积极调剂办学条件比较好的学校的生源;
3 、未达到所报考学科国家规定的 C 类地区复试要求的考生不调剂;
4 、所有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调剂手续(包括审批、调档)。
六、指导教师
1 、每个导师只能在招生目录所列的学科招生,不得跨学科招生,要保持导师队伍的稳定和学科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
2 、同一学科在招生计划安排时应兼顾不同的研究方向;招生时应考虑导师的基本条件(科研经费、研究生学习场所、科研条件、指导研究生的精力),不具备条件的不安排招生(无科研经费、未聘任上岗的导师),招生计划应优先考虑在岗的导师(非外出学习、读学位);目前学校已实行了岗位聘任制,招生后,不能因指导教师岗位的变动终止在籍研究生的培养,指导教师有义务必须把学生培养到毕业。
3 、每位导师招生名额不得多于 3 人。对科研条件好的导师若要超招学生,由学院单独打报告,报研究生院审批,方可招生。
七、资格审查
2009 年度我校实行在复试阶段进行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所)配合研究生院对拟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同等学力考生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不得录取。
考生还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备案: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同等学力考生还应提交修过报考专业本科生 8 门课程成绩单。
八、复试阶段材料保存
复试阶段材料(除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情况汇总表交研招办),其它由各院(所)保留三年备查(未录取考生材料保留一年);
复试结束后,各院(所)要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与否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未通过复试的考生的解释工作。
九、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监察审计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监督电话: 4309278 。
2 、实行巡视制度。学校研招办将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督和管理。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所) 要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 、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 学院(所)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由招生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
十、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4 月 20 日 (周一)下午 6 点以前各院(所)将复试领导小组、学科复试小组、各学科复试要求和办法、各学科招生计划、拟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
4 月 16-22 日由研究生院配合各学院(所)通知拟复试考生来校参加复试。
4 月 24 日 (周五)考生到研究生院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核。
4 月 25 日 上午 9-11 点进行外语 ( 包括听力,通知考生带调频收音机 ) 复试。
4 月 25-27 日学院复试(含笔试)。
4 月 28 日 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为委托培养、自筹经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予交学费 5000 元,录取后不报到,学费不退。(对本科期间有助学贷款的我校学生在录取时,要求向学生处、研究生院说明 。 定向、 委托培养 研究生签订相关的协议书;对享受少数民族分数的考生要签定定向协议书(在内蒙古地区就业), 对非定向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进行调档并组织政审。
十 一、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
在复试阶段,所有考生都必须在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各学院(所)应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的要求,认真审查由校医院出具的考生的体检报告。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得录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只接受我校医院的结论。
时间: 4 月 26 、 27 日早 8 : 00 开始;
地点: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医院(东区);
程序:复试考生从研究生院领取体检表,填好内容、贴上照片后到研究生院盖章,持此体检表到校医院体检。
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 年4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