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及硕博连读报名、选拔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已进入统考考生复试、录取阶段。根据教育部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将规范和加强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更侧重对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进行深度考查,增强学科复试的自主性,发挥复试组作用,尊重导师意见。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将统一由学科组织安排。现将2016年统考博士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考考生
1. 复试方案
统考考生复试分数线:原则上为总分不低于175分,外语单科不低于40分。
统考考生复试方案请见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沈阳药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各学科具体复试要求请见《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科复试安排》(附件一)。
2.复试名单
各专业统考和硕博连读名额分配、统考考生复试名单由各学科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具体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请见《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科复试安排》(附件一)。药剂学考生文章发表情况及排名请见《2016年药剂学博士统考考生文章发表情况及排名》(附件二)。
3.复试安排
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先与报考导师联系询问确认复试相关要求,按《沈阳药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和《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生学科复试安排》要求进行复试准备,按各学科要求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学科复试。
二、硕博连读考生
我校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将于近期在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公示,详情请关注网站通知。
附件一:《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科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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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2016年药剂学博士统考考生文章发表情况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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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传真):024-23986089
联系人:杨亚明、李 岩
研招办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