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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荐2019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认定的通知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0-04-04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16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推荐2019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实践育人平台建设,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完善协同育人机制,综合运用校内外资源,着力推进学校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建设特色鲜明、教学效果显著、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在国内外高校中发挥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实验实习实训平台,不断提升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
二、认定内容
1.认定一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实验教学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形成“互联网+”高等教育,用新技术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2.认定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满足多专业实习需求的综合、开放、共享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产学研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
三、推荐名额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不超过5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推荐不超过3个。
四、申报推荐程序
各教学单位结合实际,组织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组织专家评审后向省里推荐认定。
五、具体要求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2。
2.项目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3,附件2-3)于2019年12月18日(周三)前发送至邮箱。
3.项目申请书(附件1-1,附件2-1)、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2,附件2-2)电子版及视频材料发送至邮箱,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党政办公楼313室),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周四)。
联系人:滕振宇
联系电话:24681703
联系邮箱:1409365011@qq.com
附件: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指南
2.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指南
文件类型: .zip 附件下载.zip(80.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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