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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度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培养计划及一般国内访问派出计划的通知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0-04-04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沈阳理工大学教师进修培训及参加学术交流管理暂行规定》(沈理工校〔2013〕55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20年度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培养计划及一般国内访问****派出计划,请各教学单位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组织教师报名参加。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培养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学历、学缘结构,实施中青年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鼓励中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学位,请各教学单位依据本单位学科建设需要,制定2020年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培养计划。
各单位计划上报后,原则上不允许再次修改计划内容,请各单位上报前认真把关,不要出现漏报、错报等情况,并于12月12日前将《2020年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培养计划》(见附件1)报至人事处师资科,《培养计划》需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中。
二、一般国内访问****派出计划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拓展教师培训途径,现就我校2020年度一般国内访问****派出计划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进修单位条件
(1)进修单位原则上具有接收国内访问****资格的“985”“211”高校、高水平科研院所、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所在学科在国内有重要影响且排名前20位的高等学校。
(2)进修学科必须与我校学科发展方向一致,与本人从事专业对口或相近。
(3)导师学术造诣精深,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望。
2.申请访学的条件
申请人原则上应是:45周岁以下,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入职手续的在岗专任教师,近三年内无国内外进修、访学交流经历,近两年年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青年骨干教师。
3.访学时间及待遇
访学教师全职脱产参与访学单位的教学科研活动,完成访学计划和任务,期限为半年至一年并取得合格证书。访学期间,教学工作量全额减免,科研工作量按照聘期考核,校内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岗位津贴减半,交通补助停发。学校承担访学所需培训费、住宿费、每年两次往返交通费,其他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照访学单位博士生公寓标准报销,访学单位不提供住宿的,按照一线城市3600元/年、其他城市2400元/年的标准执行。交通费按照学校财务规定的出差标准执行,无交通补助。
4.申报程序
(1)请申报人员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沈阳理工大学一般国内访问****申请表》(见附件2,简称“申请表”)。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动员、组织工作,并于2019年12月12日前,报送《沈阳理工大学2020年度一般国内访问****派出计划名单》(见附件3,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申请表》各一式一份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中。
联 系 人:赵丹
联系电话:24686162
联系邮箱:24686162@163.com
办公地点:党政办公楼 104室
附件:
1.2020年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培养计划
2.沈阳理工大学一般国内访问****申请表
3.沈阳理工大学2020年度一般国内访问****派出计划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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