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对初试单科成绩略低于《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申请参加破格复试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第一志愿需报考我校工学、工学照顾专业、工程、工程照顾门类之一;
2、考生初试单科成绩低于《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分(含5分)。
符合条件考生名单见附表。
申请参加破格复试程序:
考生本人须于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10:00准时到研究生学院会议室(理学院B310)报到并提交书面申请,并于4月21日(星期四)参加复试(复试所需材料见研究生学院主页3月18日公告)。未提交书面申请或未按时到校参加复试视为主动放弃。
通过我校复试的破格复试考生,我校将复试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待国家批复后进行破格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待遇参照相关政策执行。
联系电话:024-24686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