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学院
2010年调剂硕士研究生录取优惠政策
为了吸引优秀生源,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学校对2010年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录取采取如下优惠政策:
1. 学校拿出大部分公费名额奖励调剂到我校的优秀考生。
2. 凡被我校调剂录取的考生根据全部材料到达的先后顺序;初试外语、数学成绩;复试成绩等综合排序确定公费名额。
3. 对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直接安排公费名额。
4. 调剂到我校的自筹经费研究生学费为5000元/两年半(公费研究生除外)。
5. 对家庭确实困难的优秀考生,学校酌情优先考虑安排勤工助学或给予补助。
6. 被录取的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保留入学资格1-2年,先工作后入校学习。
沈阳化工学院研究生部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