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移动门户——企业微信试运行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工: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移动端应用整合,向全校师生提供便捷的移动办公渠道,现推出“沈阳工业大学企业微信”作为我校移动门户。目前我校企业微信已完成组织机构和人员信息同步以及多个移动应用集成,现面向全体教职工用户进行试运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企业微信
企业微信,是腾讯微信团队打造的高效办公平台,其沟通体验与微信一致,且其通讯录以组织架构的形式显示实名制的成员信息,让用户以熟悉的方式工作的同时,又能将工作和生活区分开来。企业微信在个人微信通用沟通功能的基础上,还支持扫描文档、待办事项、准确回复、消息回执、防截屏泄密、云端消息保存、移除消息对话框、部门群、群工具等特色功能。除此之外,企业微信还提供丰富的API开发环境,利于开发更多个性化的办公应用,也可便捷关联各个业务系统已有应用,是目前校园信息化建设移动端最为合适的平台。
在信息技术与数据管理中心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企业微信“工作台”已集成以下应用:
1.校内应用:公告通知、企业邮箱、工大要闻、就业大厅、网络故障报修、Dear课堂、一卡通消费;
2.协同办公:一周会议、内部公文、办公电话、文件柜、工作流程、资料柜;
3.教务查询:CET成绩查询;
4.图书馆资源:图书借阅信息、超星期刊、博看微刊、书舒朗读、创新助手、中科数据库;
5.工大学报自然版:投稿须知、论文模板、在线查询、当期目录、过刊浏览、优先出版;
6.工大学报社科版:投稿须知、论文模板、在线查询、当期目录、过刊浏览、优先出版。
消息及工作台页面如下:
后续我们还将继续进行现有模块优化和其他服务功能开发,持续上线师生关心的各类服务应用。在集成更多教务系统和学工系统相关应用后,企业微信将陆续面向学生用户开放使用。
二、使用方法
未加入企业微信的教职工用户请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企业邀请
系统管理员将发送企业微信邀请,用户将在个人微信或短信中收到如下图所示提醒:
2.下载安装
用户在手机应用商店或APP store中搜索“企业微信”下载安装即可;
3.登录企业微信
企业微信登录信息为协同办公系统基本信息中的手机号(初次使用企业微信的用户如收到验证码提示,请按提示进行操作),登录后点击加入“沈阳工业大学”即可。
如协同办公系统中的手机号与个人微信绑定手机号不一致,建议修改为个人微信绑定的手机号,企业微信用户信息每日与协同办公系统用户信息同步一次,修改后请次日再进行企业微信登录。(登录协同办公系统,点击左上角用户姓名,编辑基本信息即可修改手机号。)
4.添加微工作台
用户使用个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在个人微信中添加企业微信微工作台(个人微信与企业微信绑定手机号保持一致方可使用微工作台功能),微工作台信息推送与企业微信信息推送保持同步。
三、注意事项
1.请按照企业微信“我—设置—新消息通知—手机消息提醒设置”进行设置,以便能第一时间接收消息;
2.所有系统用户均有保密责任,不得随意发布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发布的信息,不得随意将系统内的信息发布在系统之外;
3.涉密文件禁止在企业微信中流转;
4.各单位如需在企业微信中集成业务,请与信息技术与数据管理中心取得联系;
5.企业微信相关使用手册将陆续在企业微信系统公告内发布,请各位用户注意查收;
6.试运行期间各单位对企业微信存在的问题及相应意见、建议,请联系信息技术与数据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25494297
联系人:刘嘉峰 韩 宁
党委宣传部
信息技术与数据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19日
发布部门:信息技术与数据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9-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