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规范校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拟定了《沈阳工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沈工大校发〔2019〕65号),现已开始实施运行,请校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有关要求,规范校内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置等各环节管理,确保校内教学和科研平稳顺利开展,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提质增效”工作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基层减负工作,规范及简化危险化学品购买审批工作,“危险化学品购买审批流程”现已在校园网协同办公系统正式运行,今后校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购买危险化学品须通过网上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网上审批入口为:校园网协同办公系统→流程管理→新建流程→党委保卫部(公安处)→危险化学品购买审批流程,进入后按照审批单内容如实填写购买信息,并提交购买申请进行审批备案,购买管制类化学品(见附录)的需到理学院化学实验中心向公安部门监管平台报备审批后方可购买。
不明事宜可咨询教务处、科技处或公安处。
附:1.《沈阳工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2.管制类化学品名录
i.《危险化学品名录》
ii.《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
iii.《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iv.《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教务处 科技处公安处
2019年10月9日
发布部门:党委保卫部(公安处)
发布日期:201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