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2016]45
各相关部门:
201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6月22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课题申请要求
1. 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选项目四种类别。除申报青年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青年项目”外,其他三种类别不必标注。项目类别将在项目评审环节统筹评审确定。
2.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请各部门做好参与人查重工作,一旦出现违规情况,两个课题同时取消申请资格。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
4.各类项目一般在1年内完成并提交结项申请,最长不超过2年完成。
三、材料要求
1.《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申请书》电子版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2.《活页》(附件3)一式5份,《活页》电子版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3. 以部门为单位填写《201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汇总表”命名;
4. 活页和申请书一律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或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和申请书叠落夹在原件内。
四、申报时间
请各部门于2019年8月1日中午11:00前,将材料(《汇总表》《申请书》《活页》)统一报送科技处科研科(校部210房间),电子版材料公文至郑娜处。
联系人:郑娜
联系电话:024-25496036
附件:
1:201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
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201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6: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9-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