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MBA教育中心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MBA、MEM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保证录取质量的重要环节。我 院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完善复试考核体系,强化复试考核,确保生源质量,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复试工作将坚持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分配各学院(部)招生名额,审批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负责网上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程序、调剂方案。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笔试命题工作;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
(二)MBA教育中心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制定学院(部)复试方案,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研究生院备案。
复试小组应以学科(或一级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导师为主体,包括一名外聘专家。成员原则为5人,并设立组长一名,秘书一名。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与落实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我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基本复试分数线和各学科专业拟定招生计划核算。
1、一志愿符合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考生,超过拟定招生计划的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中单科分数线与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一致,按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总分线;按总分由高至低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的比例。
四、复试资格审核
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准考证;2、身份证;3、《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含一份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不准参加复试;
5、往届考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含一份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6、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形式、内容与要求
(一)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研究生院根据招生工作计划确定复试时间进度并安排复试工作,提前通知考生。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英语听说能力、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思想政治情况审核不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课100分,英语听说能力100分,综合面试100分。
(二)专业课
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与《沈阳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和考试大纲一致,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英语听说能力、综合面试
①面试内容
面试含专业能力考核与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200分,专业能力100分,外语听说能力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等。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口语、对话和翻译等。
②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③面试办法
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但考生的分组一般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分组名单及面试教师姓名在复试开始前半小时公布。
2)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面试情况要认真、详细记录。
3)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六、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1、报到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3月19日(周六)8:00-9:30
地点:中央校区公共教学楼A座213室研招办考务办公室
2、专业课笔试时间 2016年3月19日 上午10:10-11:40
地点:中央校区公共教学楼E-101/102
3、面试时间 2016年3月19日下午13:15
地点:兴顺校区综合楼8楼
注:有不明事项请见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MB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24-25691541 联系人:毕猛
(二)复试安排
考生复试流程如下:
1、收到复试通知;
2、到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中央校区公共交楼A座213)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3、领取《2016年统考硕士复试通知书》
4、政治理论笔试;
5、到综合楼8楼面试;
6、发布复试成绩和总成绩。
(三)复试要求
1、专业笔试试卷评阅过程中应遵循初试专业试卷的评阅规则及要求,实行集中时间、地点评阅,加强试卷的复核工作,强化阅卷质量。专业笔试试卷和面试考核记录不得更改,学院留存备案。
2、面试工作由学院(部)复试工作小组统一安排,复试小组成员中须安排一名外语听说能力强的教师。同一专业(领域)有两个及以上复试小组的学院(部)必须将考生随机分配到各复试小组中。
3、同一专业(领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须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学校研招办短信通知一志愿上线考生参加复试(因短信通知有到达率问题,请一志愿上线考生及时关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5、面试结束后,复试小组应将考生上交的相关材料(大学成绩单及科研成果、等级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和其它材料)转给学院(部),学院(部)汇总考生的全部资格材料存档备查。
6、考生在参加各种测试时学院(部)均须查验准考证、身份证、复试通知书。
(四)成绩计算
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政治理论笔试+外语听说能力+综合面试(复试满分300分)。
3、录取总成绩计算
联考(初试总分300分):录取总成绩 = 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3。
七、调剂工作原则
我校MBA、MEM专业今年不接受调剂。
七、录取原则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的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
2、联考考生面试成绩中英语听说能力+综合面试(满分200分)低于120分者;
3、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
4、思想政治、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者;
(四)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复试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
(五)大力加强招生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纪检、监察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全程参与录取工作和录取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