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辽宁省招考委《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1〕7号)文件精神,在各学院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的基础上,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现将全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4月19日-4月29日。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4月29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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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