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省招考办有关要求及《沈阳建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管理办法》(沈建研字[2017]47号),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资格和调剂条件
(一)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凡初试成绩符合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法学门类、A类考生),均可按我院日程安排参加复试,学院不再单独发放复试通知。
(二)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法学门类、A类考生)。
二、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
时 间 |
工作内容 |
地 点 |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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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
复试考生报到、资格审查,收取体检表、报考证明材料,发放复试准考证、复试考核表 |
E1301 |
14:30-16::00 |
外语笔试 |
见复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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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30 |
专业课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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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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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5:30 |
综合素质考核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E1305 |
16:00-18:00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哲学》 |
见复试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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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20:10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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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3 日 |
14:00-17:00 |
公示拟录取名单 组织拟录取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完成拟录取确认操作 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签订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协议 |
E1301 |
三、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复试纪检组对复试进行监督检查,并成立复试工作组负责各学科领域各项复试考核的组织实施。
四、复试内容
(一)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课笔试)
1.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复试科目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方式: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
(二)综合素质考核
1、综合素质考核内容:综合面试由复试工作组组织考核。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核内容应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诚信评判,本学科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及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方式:考生于 3 月 22 日 早8:10在E1301集合,抽选面试顺序。
面试顺序:1号考生于8:40抽选2个面试待答题。其他考生在前一个考生面试时抽选2个待答问题,进行准备。面试时,考生要对自己的毕业院校、本科专业和相关学业情况进行简介。同时回答每位考官现场提问的问题(每名考官最多仅能问一个问题),然后回答已准备的2个问题。
4、各项成绩的评定原则: 面试考官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以百分制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分数。
(三)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笔试考核考核内容、方式详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外语水平测试笔试说明》,具体时间地点以复试准考证为准。
(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不少于5分钟,重点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
2、方式:考生自我介绍、主考官用外国语问考生2个问题,考生在理解问题的基础上用外国语回答问题。
3、时间:在综合素质考核时同步进行。
4、成绩评定原则:依据考生现场表现,由每位测试人员独立给出分数,取算数平均值得出。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闭卷、笔试、每科目2小时。
2、加试科目: 《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五、成绩确定方法
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50%,综合素质考核占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
入学考试加权成绩确定方法:考生的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2×60%+复试总成绩×40%。
六、拟录取原则
1、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排序原则为:以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为排序依据。
2、录取原则: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在一志愿合格考生录取完毕后,再按剩余名额录取调剂考生。
对于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调剂考生,要在3月23日15点前进行确认,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进行确认,则取消录取资格。余下名额由排序的下一名调剂生替补。替补调剂生则需在3月23日16点前进行确认。
3、不予录取原则: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即为复试不合格。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一科低于60分者。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年复试采用分阶段方式进行,第一阶段完成后,有剩余名额再进行下一阶段的复试。
2、若出现细则中未明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策。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七 年三 月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