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层次应用型工程技术创新人才需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
紧密结合国家经济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类别
2022年,我校计划在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和能源动力四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东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招生导师信息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考生可结合自身工作背景,联系我校相关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咨询导师相关信息,具体联系人及方式详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工程类博士的考生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满足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考须知及申请考核工作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
1.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骨干和技术管理骨干。
2.所在单位为行业内创新型领军企业。
(三)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
报考导师须承担企业重大横向项目,具体导师认定标准由招生专业类别的负责人认定。
四、报考程序
考生须按照如下程序及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履行相关报名手续,参加相关考核。
(一)导师考察
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同报考导师取得联系,确认所属专项,导师在网上报名前将通过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结合面试等形式对申请者进行考察,给出导师考察意见。
(二)网上报名
申请者须在2021年11月2日至11月16日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材料提交
材料提交要求详见《东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此外,《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单位推荐表》(仅限在职定向就业考生)(点击此处)需在11月10日前提交至报考学院。
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申请者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四)网上确认
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学校组织专人依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学历、学籍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将在学校网站进行集中公示。
(五)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专家,结合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及培养需要,对考生的专业背景、研究方向等进行内容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人选,学院网站公示后报学校。
(六)打印准考证
2021年11月25日-12月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后续通知要求提交健康承诺书(具体格式点击此处)。《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核录取
考核工作详见《东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及各相关学院公布的考核录取方案。
六、其他事项
(一)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其中,定向就业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工程博士计划数(不含专项计划)的30%。
(二)基本学制为4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学费及奖助政策参照《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