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对照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点击此处)的报考条件,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报名前请仔细阅读辽宁省网报公告(点击此处)和选择的报考点网报公告。
2、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按照一级学科(学位类别)招生,复试录取规则点击此处查询。
3、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导师在秦皇岛分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以研究方向形式列入总校相关学院对应招生专业。具体登录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查询。
4、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目录中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统考招生计划【统考招生计划=专业招生规模-推免接收计划】,推免实际接收人数以2019年10月25日前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最终确认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预计将于10月中旬后公布。2019年分专业录取情况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此处)。
5、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学科专业只招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非全日制录取考生学校不提供住宿条件。
6、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学制为3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EM)【专业代码为125601】研究生学制为2.5年,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研究生学制为2年。
7、以专科毕业两年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25601】)请将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10月25日前,寄送至我办,逾期不再受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报完成后,请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办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非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复印件及学历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网报完成后,请在一周内向我办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考登记表(须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教育厅民教部门公章)。
10、单独考试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报考我校2020年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在11月1日前工作日时间到我校参加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0年东北大学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完成资格审查后,凭我校发放的校验码【预计为11月6日左右,具体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按通知要求时间到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1、请以在校研究生身份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网报结束前(10月25日)提供所在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1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前将认证报告交我办核验。对于不能及时提供证明有效学籍或学历信息的考生,不予准考。
温馨提示:境内学历的学历认证联系学信网;境外学历的学历认证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所需时间较长,请务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13、请考生于2019年12月14日-12月23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14、符合各类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在2月27日—28日向报考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5、奖助学金基本情况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16、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学校审批为准。
17、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在2020年8月30日前有效。
咨询电话:024-83687556;传真号码:024-23907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