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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说明

东北大学 东北大学/2006-09-16

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申请到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且没有不及格现象;

2.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有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的成绩单)。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东北大学200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一);

2. 个人自述(见附件二)

2.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密封后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复印件或书面证明(复试时验原件)。

三、申请程序:

1.于9月27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资料(统一用A4纸)寄达或送至东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我校2007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选择专业(所学语种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

2.我校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并及时将结果予以通报;

3.推免生复试时间大概为10月中旬,届时我们会在网站公布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4.学校将向复试合格者发接收函;

5.拟录取考生需办理正式报名手续(2006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11月10日至14日到报名点现场确认),同时到本科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和无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者不予录取;

6.拟录取考生需于2006年11月20日前将加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寄至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8.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 第四学年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将被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9.凡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均享受公费生待遇。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3687556

传    真:024-23907982

 

 

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

附件:
附件 东北大学200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 东北大学200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自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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