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内 容 | 备 注 |
3月16日—18日 | 通知考生复试 | |
3月21日 | 校内调剂手续办理,学院上报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 调剂政策见文法学院网站 |
3月23——24日 | 资格审查、发放复试通知、签署自筹协议、领取银行卡,参加复试的考生到综合楼1102室报到,了解相关复试事宜、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及地点、公布校外调剂公告 | 具体时间地点、关注文法学院网站 |
3月25日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
3月26日 | 全校统一笔试 | |
3月27日 | 面试 |
咨询电话:024-83688313
文法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的通知
2011年3月23日—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10—4:30
二、 地点:
综合楼1102
三、 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①准考证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留存学生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补验);
②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原件,或将人事档案中的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考生,写实材料须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政工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或院系党委)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
④复试费:100元/人
另:大学阶段成绩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请复印一份自备,与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一起,可于面试时向主考教师提供,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四、 领取复试通知书和银行卡
考生在资格审查后直接领取复试通知书和银行卡。
备注:应届考生入学后补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复试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的时间、地点安排将于下周在网站上公布,请关注网站信息。
咨询电话:83688313
参加2011年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的考生注意:
复试笔试(调剂考生参加原专业的笔试)成绩低于5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文法学院
201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