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7年被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的博士研究生请于2007年1月11日领取委培博士协议书,沈阳地区以外的考生需要邮寄的请电话联系。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应在2007年1月15日至16日进行现场交费(需持“银联”银行卡,培养费按年收取,除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分院的学生外,其他博士生培养费总计36000元,每年需交纳的培养费为12000元);也可在1月16前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进行汇款,具体银行账号等相关事宜可电话咨询。
2、拟录取为自筹经费及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如全部档案未在东北大学,请于2007年1月11日前领取调档函(沈阳以外的考生需邮寄调档函的,请电话联系),并于2007年1月16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3、联系电话:024-83687556转0,其它相关事宜请浏览“入学须知”。
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