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 宁 大 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按照教育部有关复试工作指导性意见要求 , 我校将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我校执行教育部划定的分数线 , 部分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执行方法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复试工作将于 4 月 21 ~ 24 日进行,复试内容、形式均以专业所在培养单位最终公布的方案为准。
3 、进入复试的考生,由专业所在培养单位通知参加复试,研究生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4 、鉴于体检报告的严肃性和真实性,避免舞弊现象的发生。经研究决定, 200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工作委托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医院负责,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5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务必于复试前提交相关材料,确认后给予加分。复试后提出不予承认。
6 、研究生学院网站将公布《辽宁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复试通知书》的内容及相应的复试工作安排。
7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见下表。
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