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法律系建立于1981年,当年就进行招生,与国内教育部所属重点大学的法学院系的建立与恢复几乎同步。作为当时省内唯一一所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的教学基地,集中了辽宁省内高水平的法学教育和科研人才。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历程,法学院形成了一支专业齐全、结构较为合理、教学与科研水平在省内具有很强优势的教师队伍。法学院现有在岗教师39名,其中,正教授5人、副教授18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60%.有兼职教授10人、外籍客座教授4人。按教育部颁布的法学专业课程设置要求,其中14门主干课的主讲教师均为副教授职称以上,其中60%有硕士学位,30%有博士学位。除本科外,还设有诉讼法专业、经济法专业、宪法行政法专业等三个法学硕士点,此外还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8个试点单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