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人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必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人员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外)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
我校所有学术型硕士专业及专业学位(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均接收外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的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是经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其报考单位的复试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4)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一般应限于煤炭行业单位所推荐的作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的考生,其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一律回原单位工作;专业学位不设置单独考试。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到我校阜新校区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确认;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到阜新市招考办进行确认。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报考我校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与统考生同时进行网报及现场确认,报考点务必选择我校。单考生须凭所在煤炭行业单位推荐报考介绍信,业务骨干证明(附支撑材料),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专家推荐书(两份)等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到我校研招办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信息,同时交纳报名费。
三、考试与录取
(一)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1月1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月15日下午:外国语;1月16日上午:基础课;1月16日下午:专业基础课;具体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成绩于4月初在我校网站上公布,4月中旬,我校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和我校要求的考生发复试通知书。复试考查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测试和外语表达能力测试等,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二门主干专业课。此外还包括报考资格审查、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调档审查等。复试时间为4月中下旬。复试合格者方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为6月底。
四、其它说明
1、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学术型、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种。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设置总体上按照与学术型专业研究生招生"科目对应,分值相等,内容区别"的原则进行设置。
2、由于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相对滞后,各专业报名和考试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招生简章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考试成绩进行科学地调整。
3、本简章所述内容如有不完善或需更正处请以补充或更正后的内容为准,补充或更正内容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
4、报考时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
通信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7号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23000
电 话:0418-3350462
传 真:0418-3350492
网 址:http://202.199.224.25
电子信箱:335046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