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工程硕士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 通知》(学位办〔2015〕20号)《关于做好 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确 保工程硕士的入学质量,特制定我校2015年工程硕士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学校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的工作原则。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自律,为考生创建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测试平台,确保录取质量。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1. 学校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的工程硕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复试的规则、要求和办法,制定录取原则和各专业领域的复试基本要求。
2.以学院(部)为单位组成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⑴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复试规则,负责组织学院的复试工作。
⑵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选拔,并对参加人员进行有关相关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质量。
⑶负责组织本学院各专业领域笔试、面试。
⑷负责审核本学院各专业领域的记录表、成绩单、复试结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卷面分值为100分。
2.专业综合面试:
(1)基础知识结构和专业知识水平:了解考生掌握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深度、广度及对专业知识的灵活性运用。
(2)岗位经历业绩和工程实践经验:依据考生登记表作相关提问,考察考生有关背景及工作情况,以补充、证实其所具有的岗位经历和实践经验。
(3)科研潜能和思维反应能力:考察考生是否具有科研潜能及对问题理解是否准确,反应是否机智敏捷,回答是否恰当准确等。
四. 资格审查
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不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考生的报考信息一律不得更改,必要时我校将委托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五.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两项考核成绩权重后的总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4:6。计算方法为: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0.4+专业面试成绩×0.6
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1、GCT成绩满足我校分数线要求且复试成绩及格的考生方可录取。
2、复试成绩及格的考生按GCT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额满为止。
3、GCT成绩相同的考生按GCT单科最低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额满为止。
4、GCT成绩相同且单科最低分相同的考生比较英语小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额满为止。若还相同,按数学、语言、逻辑顺序依次比较。
七、复试工作的监督
1.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参加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咨询电话:024—56860939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投诉电话:024—56860518
3.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监督电话:024—56864316
本工作方案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