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记录学生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专业能力、日常表现等内容的文字材料,是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全面了解和选拔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为保证毕业生档案齐全完整和及时转递,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如下要求及时、准确、有序地完成2021届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也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毕业年级辅导员将应届毕业生合影照片(电子版原版)于7月2日前发送至档案馆邮箱:lsdag@lnnu.edu.cn,纸质版照片送给档案馆102室李辰辰老师。
一、组织领导
各教学(科研)单位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由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研究生辅导员和本科毕业年级辅导员负责。
二、归档前的准备工作
各教学(科研)单位归档前请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1.准备好应装档案材料。
本科毕业生归档材料:(1)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白联);(2)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3)学士学位申请表;(4)毕业成绩单;(5)综合测算表;(6)诚信档案;(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其中前6项材料为必备材料,材料(7)有则一并装入。
硕士毕业生归档材料:(1)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白联);(2)辽宁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3)硕士学位申请书;(4)毕业成绩单;(5)奖励材料;(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其中前4项为非定向毕业生的必备材料,(2)(3)(4)项为定向毕业生的必备材料,材料(5)(6)有则一并装入。
博士毕业生归档材料:(1)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白联);(2)辽宁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3)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核表;(4)授予博士学位审批表;(5)毕业成绩单;(6)奖励材料。
其中前5项为非定向毕业生的必备材料,(2)(3)(4)(5)项为定向毕业生的必备材料,材料(6)有则一并装入。
2. 将装档材料按照人头分开,每人一卷整理后,并按照学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列(不用区分专业)。
3. 2020年12月毕业的研究生档案材料尚未归档的,请于本次一并归档。
三、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流程
1.准备档案材料;
2.查看归档时间;
3.按时到档案馆归档;
4.档案材料经检查合格,分装档案;
5.密封档案袋;
6.按要求将学生档案重新排序。
具体装档流程和注意事项,请观看《毕业生档案装档指南》。
观看方式:请将微信绑定i辽师企业微信,点击企业应用→校园文化→首页→课堂→更多分类→档案校史→《毕业生档案装档指南》
(注:视频中讲解的《博士毕业生接收档案情况说明》,从今年开始不再需要此说明,还请各位辅导员老师留意。)
四、各教学(科研)单位毕业生档案归档时间安排
因疫情影响,为保障在校师生的健康安全,减少人员的接触,同时保证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有序顺利完成,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务必严格遵守以下时间安排,按时到档案馆归档。
本科生档案归档时间安排
序号 | 学院 | 时间 |
1 | 地理科学学院 | 6月28日 上午 |
2 | 数学学院 |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4 | 化学化工学院 | |
5 | 音乐学院 | 6月28日 下午 |
6 | 文学院 | |
7 |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
8 | 生命科学学院 | |
9 | 心理学院 | 6月29日 上午 |
10 | 体育学院 | |
11 | 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 |
12 | 国际商学院 | |
13 | 美术学院 | 6月29日 下午 |
14 | 外国语学院 | |
15 | 影视艺术学院 | |
16 | 法学院 | |
17 | 教育学院 | 6月30日 上午 |
18 | 政府管理学院 | |
19 |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
研究生档案归档时间安排
序号 | 各教学(科研)单位 | 时间 |
1 | 数学学院 | 6月30日 下午 |
2 | 体育学院 | |
3 | 地理科学学院 | |
4 | 文学院 | |
5 | 生命科学学院 | |
6 |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 |
7 | 教育学院 | 7月1日 上午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9 | 心理学院 | |
10 | 化学化工学院 | |
11 |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
12 | 音乐学院 | 7月1日 下午 |
13 | 影视艺术学院 | |
14 | 美术学院 | |
15 | 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 |
16 | 外国语学院 | |
17 | 国际商学院 | 7月2日 上午 |
18 | 国际教育学院 | |
19 | 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 |
20 | 脑与认知神经科学研究中心 | |
21 | 法学院 | |
22 | 政府管理学院 |
五、提请注意
1.各教学(科研)单位到档案馆归档时务必由毕业年级辅导员带队。因疫情影响,为了避免人员聚集,请严格遵守归档时间。
2. 分装档案材料时避免张冠李戴现象发生,特别要注意同名同姓同学的档案材料不要错装。
3.负责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归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在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归档过程中,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抽取毕业生档案材料或添加无关材料。
六、学校档案馆位置、联系方式
黄河路校区北院崇文路档案馆(校史馆)楼。
学生档案室(毕业生人事档案)咨询电话:82159368。
毕业生合影咨询电话:82156772。
综合档案室(毕业生成绩、学位、学历等)咨询电话:82158421。
档案馆网址:http://dag.lnnu.edu.cn(7月底可查询毕业生档案去向)。
档案馆微信公众平台:辽宁师范大学档案馆校史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