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本次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各单位组织教师认真研究相关文件要求,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此次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资格: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二、注意事项:
1、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教育部拨款按照年度预算拨款。间接经费必须有,占总经费比例在5%-30%之间,根据研究需要自己订制合理比例。
2、《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
三、 受理时间及受理材料要求:
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2日,因我校审核上报后,省教育厅还须网上审核,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网上申报。
四、 申报程序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五、联系人:迟景云 电话:9055 主楼108室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