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科研处拟集中受理我校教师承担的省社科基金课题结项,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清理2016年度之前(含2016年)未完成的课题。有关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提交结项材料。
2、受理2017、2018年度立项课题结项。请项目负责人按结题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如不能按期结项,需提交延期申请,说明理由并明确预期完成时间。
3、科研处将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对于多次超期未结项、影响我校学术声誉的个人,实施限制申报新课题。
4、结项成果要求及材料下载详见科研处网站,常用下载模块【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项要求】网址:http://kyc.lnnu.edu.cn/webroot/kyc/xmxgbg/20170511/33333.html
5、受理方式
截止受理时间:2019年5月30日
联系人:贾玥 电话:82159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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