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辽师大校发﹝2019﹞29号)规定,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中心)认定,2019年下半年共有45名研究生符合科研资助标准,现面向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5日,名单如下: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函来电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电话应署报真实姓名。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辽师大校发﹝2019﹞29号)规定,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中心)认定,2019年下半年共有45名研究生符合科研资助标准,现面向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5日,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