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应用型创新人才,探索更为科学有效的博士研究生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辽宁省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决定以“申请-考核”制(以下简称“申考”)招收8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教育博士”)。
一、招生领域、学习方式、报考类别、修业年限、学费
1.招生领域:教育领导与管理
2.学习方式:非全日制,不提供住宿。
3.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为定向,个人档案、工资及组织关系不转入我校,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培养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4.修业年限: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5.学费:
学费标准暂定为:1.2万/生.年。最终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二、招生导师及招生人数
领域代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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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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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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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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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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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73教育领导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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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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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华
宫福清
傅维利
朱宁波
李德显
杨淑萍
刘磊
潘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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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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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每位导师招生人数为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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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对象
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学习,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3.具有硕士学位且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9月1日)
4.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的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人。
5.申请人应有良好的学术研究能力或在教育实践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6.科研要求:
在所报考的专业及相关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具体包括:以第一作者(或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文章、或出版过学术专著(排名前三名)、或主持过市(厅)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省级参与人排名前三位、市级须为主持人)或获过市(厅)级及以上的科研奖励(省级排名前三位、市级须为主持人)等。
7.外语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英语:
(1)CET-4≥425分或者CET-6≥425分;(2005年以前的成绩为“合格”)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
(3)雅思≥6或托福≥80/550或GRE≥260/1300;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三级及以上。
五、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8日,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
六、现场确认
2019年5月31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16:30)到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文科楼1号楼606房间)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核表》(见附件2);
(2)各类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生报考登记表》(见附件2);
(4)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①提交硕士层次硕士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一份(提示:认证报告需要办理时间,请考生尽快办理,下同 ,http://www.cdgdc.edu.cn/cn/),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
②在域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2/default.htm)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①提交本科层次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一份;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6)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7)硕士课程成绩单。(成绩单可以是考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也可是考生人事档案中成绩单的复印件, 但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预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9)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知识结构、科研态度和能力、外语水平、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见附件2)
(10)硕士学位论文;
(11)可证明考生学术研究能力、实践领域业绩的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以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12)体格检查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报名日期前三个月内检查结果有效,做常规体检即可,至少应包括肝功能和胸透)。
(13)政治审查表一份(见附件2)
(14)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包括:职务、职级、工作年限、现从事的管理工作以及非公务员编制的说明等内容,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注: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通知其所在单位。
七、资格审核与考核的时间与程序
1.资格审核:
2019年6月3-4日,学校组织相关人员依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考生基本条件、专业背景等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由研招办通知考生,通过者参加下一步考核。
2.科研成果及经历考核:
2019年6月5-6日,科研成果及经历评分标准见《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9年教育博士“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见教育学院网站)。
3.综合能力考核:
2019年6月13-14日,教育学院组织综合能力考核,包括以下内容:外语能力、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专业基础60分以下,或专业综合能力60分以下,或外语能力5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办法由教育学院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成绩的计算
最终成绩 = 外语能力成绩×10% + 专业基础成绩×30% + 专业综合能力成绩×30% + 科研成果量化成绩×30%
八、录取
1.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3.拟录取名单经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录取名单。
4.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它单位。
九、监督监察
学校纪检部门将对“申考”招生的全过程进行监察。各部分考核过程要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应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保证考核过程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对在综合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申请—考核”招考、录取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
十、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116029)
联 系 人:兰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411)82153737 传 真:(0411)84202626
电子邮箱:lsyjs@163.com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辽宁师范大学研招办
2019年5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