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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7-05-23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即日开始,现就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9月27日~10月11日:个人申报(2014级和2015级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定向委培除外)。
2016年10月12日~10月18日: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委员会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公示,上交申报材料。
2016年10月19日~10月21日: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审核评分。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在全校范围内根据总分排序,确定获奖名单。
2016年10月22日~10月30日:上报学校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批、公示。
2016年10月31日  :上报辽宁省教育厅。
二、评审程序
     申请者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申报材料》(附件3),按照《辽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附件1)填写并上交佐证材料。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委员会按《辽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在申请者中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研究生奖助学金领导小组推荐名单,研究生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对各二级培养单位推荐的申请者进行排序,根据上级部门下达名额(2016年为53名),确定我校获奖名单报辽宁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评定标准
    严格按照《辽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四、评审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各二级培养单位在2016年10月19日16:00前将本单位申请材料连同汇总表(附件4)报送到研究生处310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以二级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名称命名发送至404201128@qq.com
2、校外基地研究生将申请材料(其中附件2填写到二级研究生管理部门意见一栏)在2016年10月11日16:00前,交到研究生处310办公室。个人申请材料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发送404201128@qq.com
(二)严格遵守报送时间,过期概不受理。
(三)申请材料除外语证书仅需复印件外,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有关事项
1.各二级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高质量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广,影响大,各二级培养单位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到人人知晓评审的实施办法。
3.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辽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导向作用,使思想品德高尚、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研究生获得奖学金。
4.2015级研究生折算后成绩十一后在成绩管理中查询。
联系电话:0416-4673865 联系人:许宁


相关下载:
附件1:辽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doc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申报材料.doc
2014成绩.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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